考生报读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面向全社会招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及其他人员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应往届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2、报考高起专或高起本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同等以上学历。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
3、报名需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大一寸蓝底照片5张。
4、不知道自已是否复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电话咨询
二、报名时间:考生于即日起开始报名---- 8月31日终止。计划内招生,名额有限。
三、报名办法:
1、打电话报名或QQ咨询报名,也可发送手机短信或直接到招生办报名。
2、全国成人高考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报名,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然后根据网页上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考生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注:今年具体报名报考时间和办法、招生范围如有改变,以省招考院公布的为准。
四、考试科目:
高起专:1、文科:语文、数学(文科)、英语、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2、理科:语文、数学(理科)、英语、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高起本:1、文科、外语(文):语文、数学(文史)、英语、历史地理综合
2、理科:语文、数学(理工)、英语、物理化学综合
专升本:1、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2、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3、西医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4、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5、理工类:政治、英语、高数(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6、经管类:政治、英语、高数(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7、文史类、中医类、英语:政治、英语、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8、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学、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备注:考试科目如有改变,以省招考院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时间:10月份中旬,具体考试时间以《云南招生(成人专版)》上公布信息为准。
六、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后、由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云南省录取分数线的,按云南省招办的工作程序进行提档录取,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均给予照顾录取;学校按审批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七、收费标准:一切费用均按省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2000元/年/人,书资费(按实际使用收取,多退少补)。
八、毕业生待遇:
学生取得学籍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省教育厅验印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可查询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授予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华东政法大学普洱市函授站,华东政法大学临沧市函授站,华东政法大学丽楚雄州函授站。
本招生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云南函授报名咨询电话:0871-65348400 65358400 13308710873
联系人:李老师 曹老师 报名咨询QQ1356334849
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华东政法大学(云南函授站)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近20000人,教职工1400余人。学校设有 15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20个硕士点、22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律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2002年、 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为优秀,法律史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建设项目,刑法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国际经济法学等 13 门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 80 余个科研机构,先后与国(境)内外 60 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图书馆藏书 16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
学校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逐步建成以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学校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产业经济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学校获得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2个目录外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可以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设有法学、侦查学、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治安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边防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日语、汉语言文学和社会工作等22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立足上海、面向华东、辐射全国,逐步发展成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过硬、学科水平领先、科研成果突出、合作交流频繁、校园环境优美的高等学府,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2002年教育部对32所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进行水平评估,该校为13所被评为优秀的院校之一。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共有12个二级学院: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国际航运法律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社会发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现任校长是何勤华教授,中共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书记是杜志淳教授。
该校研究生院在《2007-2008年度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分学科排行榜法学排名第7。
该校在《2008中国大学评价》 编制的2008中国大学法学A等学校名列十五。
该校研究生院在《2008中国大学评价》编制的2008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A等学校名列名列十五。
该校在《2009年全国大学高校法学专业排名》与清华大学并列第六名。前五名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
该校在2010年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排名列全国第209位,位列上海地区第十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