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读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面向全社会招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及其他人员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应往届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2、报考高起专或高起本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同等以上学历。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
3、报名需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大一寸蓝底照片5张。
4、不知道自已是否复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电话咨询
二、报名时间:考生于即日起开始报名---- 8月31日终止。计划内招生,名额有限。
三、报名办法:
1、打电话报名或QQ咨询报名,也可发送手机短信或直接到招生办报名。
2、全国成人高考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报名,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然后根据网页上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考生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注:今年具体报名报考时间和办法、招生范围如有改变,以省招考院公布的为准。
四、考试科目:
高起专:1、文科:语文、数学(文科)、英语、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2、理科:语文、数学(理科)、英语、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高起本:1、文科、外语(文):语文、数学(文史)、英语、历史地理综合
2、理科:语文、数学(理工)、英语、物理化学综合
专升本:1、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2、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3、西医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4、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5、理工类:政治、英语、高数(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6、经管类:政治、英语、高数(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7、文史类、中医类、英语:政治、英语、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8、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学、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备注:考试科目如有改变,以省招考院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时间:10月份中旬,具体考试时间以《云南招生(成人专版)》上公布信息为准。
六、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后、由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云南省录取分数线的,按云南省招办的工作程序进行提档录取,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均给予照顾录取;学校按审批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七、收费标准:一切费用均按省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2000元/年/人,书资费(按实际使用收取,多退少补)。
八、毕业生待遇:
学生取得学籍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省教育厅验印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可查询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授予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华东政法大学普洱市函授站,华东政法大学临沧市函授站,华东政法大学丽楚雄州函授站。
本招生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云南函授报名咨询电话:0871-65348400 65358400 13308710873
联系人:李老师 曹老师 报名咨询QQ1356334849
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华东政法大学(云南函授站)
历史沿革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在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 9 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学校成立以后,以培养司法行政干部,提高在职政法干部的业务水平为办学目标,在1952年至1958年间,为当时华东地区的政法机关输送了不少的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初创作出了贡献。1958年8月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7月复校,1972年5月因“文革”的爆发再次停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恢复与重建使学校重获新生,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再次复校。2000年,学校由原司法部直属高等政法院校,改为“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3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并取消华东政法学院建制。复校后至今的20多年里,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以来,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教育事业得到空前的发展,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层次、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质的飞跃,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
学科建设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管理、金融、外语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趋势,华东政法大学在原有法学学科基础上,加快学科结构调整,注重建设和发展其他非法学专业,逐步形成了以法学为特色,其他非法学专业也紧密结合法学专业的多学科高等政法院校。设有法学、侦查学、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治安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边防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新文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日语、汉语言文学和社会工作等 22 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我校具有体系完整的法学学科研究基础和实力雄厚的研究队伍,法学研究力量在全国 600 余个拥有同类学科的院校中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法学学科具有除军事法学以外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具有除军事法学以外的全部法学硕士点。随着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我校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于 2004 上半年成立,其基本职责是根据学校的学科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学科申报工作,负责全校的学科建设和管理。其中,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是工作重点。
我校的法律史于 2007 年被确立为国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法制史先后于 1996 、 1998 年被定为司法部重点学科。法学学科(国际法方向、法律史方向)于 2001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一期),法律史、经济法于 2005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二期)。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于 1996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三期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于 2001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刑法学、司法鉴定、国际法学于 2007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
法律史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于 198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 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 2005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 2007 年,被确立为国家重点学科。我校法律史学科一直处于法学界的前沿,是华东地区最早授予法律 史 博士点的单位,该学科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尤其是外国法制史学科的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公认。
经济法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于 1982 年正式设立。 2003 年正式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1996 年,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第三期)重点学科, 2001 年再次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 2005 年,被确立为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如今,该学科已经成为在上海地区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独具特色的科研机构、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丰硕的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
刑法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科于 1981 年获批刑法学硕士点, 2003 年获批刑法学博士点,同年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自 2001 年底被上海市教委评为(第四期)重点学科以来,刑法学科中的基础刑法学的研究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经济刑法学以及比较刑法学作为学科新的生长点获得长足进展。
国际法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于 1981 年获批国际法学硕士点, 1998 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地区法学领域第一个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1996 年被确立为司法部重点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该学科在华东地区具有明显优势,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