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
2013年成人高考(函授)招生简章(云南省)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学校设有 16个学院(部),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21个硕士点、22个本科专业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律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2002年、 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为优秀。法律史学、经济法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侦查学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建设项目;刑法学、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国际经济法学等 16 门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知识产权为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国际金融、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创新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 90 余个科研机构,先后与国(境)内外 80 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图书馆藏书 18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
学校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多年来,学校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逐步建成以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华东政法大学云南函授站是经华东政法大学申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批在云南招生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函授站。负责华东政法大学在云南的招生录取及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在云南招生的专业公布如下:
被录取的学生全部在云南昆明上课,不去上海上课。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国家计划内招生专业设置(云南省)
学习形式 |
招生层次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函授 |
高起专 |
法学 |
弹性学制 |
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
函授 |
高起本 |
法学 |
弹性学制 |
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
函授 |
专升本 |
法学 |
弹性学制 |
专科同等以上学历 |
法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法制建设多方面需要,熟练掌握民商事法律、法规与政策,具有比较突出的民商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律师等行业,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法学知识全面的高级法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物权法、债权法(含合同法)、犯罪和刑法理论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题、国际贸易法、证据学、刑事侦察学、比较法、海商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劳动法、社会学、犯罪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司法鉴定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房地产法学、证券期货法等。
法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法制建设多方面需要,熟练掌握民商事法律、法规与政策,具有比较突出的民商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律师等行业,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法学知识全面的高级法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总论、物权法、经济法、商法、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事侦察学、证据学、司法鉴定学、法律文书、劳动法、犯罪学、刑事心理学、社会学、反不正当竞争法、金融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等。
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和法律事务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规和政策,能在各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 、 刑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司法鉴定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