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务
1.如何学习(学习形式)?
①通过网络多媒体课件和多媒体光盘教学,阶段性布置和反馈作业,举办实时和非实时的讲座、辅导、答疑、讨论等在线服务。同时,各地学习中心根据学科的不同可提供适当的集中导学、辅导、答疑等助学服务等。
②以北语名师作为学科带头人,学生有机会与名师在网上互动。
2.毕业证书的发放与学分有什么关系?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课统考并符合毕业要求(见后)才可以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3.课件主讲教师是否是北京语言大学的教师?
专业课主讲教师一般为北京语言大学的优秀教师,部分课件为外购优秀院校精品课件。
4.怎样提供课程的咨询、辅导、答疑服务?
学院设有学习支持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学生可以通过远程教学平台、课程辅导教师的电子邮件、在线课程论坛等,在家中或任何方便的地方,以E-mail、在线论坛等方式向教师提问,并得到辅导教师的网上辅导。还可在面授或值机答疑时向主讲老师咨询。
5.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可通过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或各地直属学习中心。
6.中途是否可以转专业?
原则上不可以转专业。特殊情况由学生提出申请,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转专业。学生在读期间,只允许办理一次转专业,而且转专业后,其学习期限不予延长。
7.被录取后由于特殊情况在开学当天不能报到交费注册怎么办?
因故不能如期缴费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个工作周,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8.关于免修、代修?
1)哪些课程可以办理免修?具体规定如何?
课程免修
学生在入学前对于教学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我院对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即依据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一致的原则),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1)《大学英语》课程的免修规定
除英语专业外,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凡符合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下发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网考)中“大学英语”科目免考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我院相应的《大学英语》课程;已符合本科层次网考免考条件的高中起点专科层次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全部《大学英语》课程。但入学注册时年龄超过40周岁的学生仅在具备相应的等级证书情况下才能办理免修,否则需办理代修。
(2)《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免修规定
非计算机专业的各层次学生,入学前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文化基础》。
(3)会计资格证书的认可与相关课程的免修规定
1)入学前已取得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在报读我院相关专业时,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属性为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
2)入学前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通过ACCA考试的学生,在报读我院相关专业时,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属性为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审计学》等课程。
(4)其他课程免修规定
1)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就读所通过的课程,可按照本院拟学专业教学计划中设定的分值申请相同课程的免修。
2)取得全国统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原则上只可申请免修本院同等起点的相关教学计划中已包括的相同课程。
3)在我院专科毕业续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专升本层次教学计划中设定的《远程学习方法导论》或《专业导课》及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5)免修其他规定
1)在办理课程免修时,全国统考的高自考成绩在五年内有效(含五年);其它类别课程的成绩(电大函授夜大网络试点院校课程取得的成绩除外)取得不得超过五年(含五年);各类英语、日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指学生进入我院时,该成绩取得还不超过五年)。
2)办理免修后累计认可的学分不能超过本院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50%。
3)申请免修的选修课的学分数不能超过教学计划内规定的最低应修选修课学分总数, 超过部分不予免修。
4)入学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对应的相关课程不予免修。
(6)免修办理时间
课程免修办理的时间为入学后一个月内。过期不予办理。
课程代修
学生由于学习条件等的限制,不能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的学习的情况下,或满足学院规定的其他代修条件,可以向学院申请通过学习其他课程来获取相应的学分。用来替代这门课程的其它课程称为“替代课程”。代修课程没有课程考试成绩,替代课程不在学员平台里做任何特殊标记。
(1)代修申请条件
1)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岁),可申请《大学英语》代修;
2)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文件附件),可申请《大学英语》代修;
3)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本院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其专科段学过的课程是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且成绩在80分以上的,可以申请代修。
(2)代修相关规定
“替代课程”必须为教学计划中的专业选修课,每学期学生可自己选择,直到所修课程学分达到代修课程所需学分为止。
1)代修课程不用交纳学费和购买教材,也无需学习及考试,但需按照改选的“替代课程”学分交纳学费并进行学习,其学分计入总学分中。
2)《大学英语》代修申请,必须在学生报名时同时提出代修申请,网院在入学前完成审核批复。
3)其余课程代修申请,须在入学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办理。对于正常办理时间内未申请代修,学习期间申请办理代修,或者已经办理代修学习期间欲取消代修的,学院均不予受理。
免、代修办理流程
1)学生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习中心提出免、代修申请,经学习中心初审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免、代修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2)学习中心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同时留存相关证明、证件的复印件。代修申请需由学习中心同时在平台上代学生做代修申请操作。
3)学习中心在申请规定时间截止后一周内汇总相关材料邮寄到网院教学部。
4)学院根据学习中心提交的免、代修申请,进行审核和办理。学生可登录个人平台可以审批结果查询。
9、课程成绩组成是什么?
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组成;部分听力、口语类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占50%)+期末成绩(占50%)组成。
10、是否有面授辅导,面授辅导是否收取费用,面授必须参加吗?
根据教学需要安排适当面授辅导。根据学生的需要及学习中心自身情况,由学习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必要的面授辅导。
学籍管理
1.电子注册是怎么回事?
电子注册是国家教育部通过电子信息手段打击假证、维护证书尊严、保障学生权益的必要环节和重要途径。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规格提交照片及其它相关信息。学生在获取毕业证书后的一段时间后,即可在教育部指定网站上查询到本人的毕业信息。
2.是否可以提前毕业?
根据学生个人的学习能力,课程有可能提前修完,但是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要遵照教育部规定的学制要求执行。
课程考试
1.怎样考试?在什么地方进行?
除少部分课程采用半开卷或提交论文等方式外,大部分课程属于期末集中考试,闭卷笔答,与传统教学的考试方式相同。具体考试地点由各地学习中心安排,请在考前上网查询或向各地学习中心咨询。
2.每年安排几次考试?什么时间?
每学年主要安排两次课程考试。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教学进度由校总部合理安排;正考课程学生无需网上预约,只需根据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即可。如果不能按要求参加考试,必须提前三周提交缓考申请,对于没有提交缓考申请,又没有按期参加考试的学生,视为旷考生,按旷考相关规定处理。两次正考的同时会安排部分课程的补考,每次的补考时间和补考科目另行通知。补考主要针对的考试对象是补考(二考)生、缓考生。补考学生需在考务工作小组规定的考试预约期,根据所列考试科目,到网上自行自主预约考试,考务小组将根据考试预约情况,安排考试。每门课程有两次免费参加考试的机会(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缓考的不计算在两次内)。在网上预约考试成功,但没有按期参加考试的补考生、缓考生,视同参加考试一次。学校将在考试前一个月公布具体考试日期(一般在期末)和相关事项。
3.每次考试有多长时间?
每次考试一般安排两天时间,在周末进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100分钟。
4.考试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是否可以申请缓考?
在3月份、9月份不能正常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缓考申请,对于没有提前缓考申请,又没有来参加考试的学生,按旷考算。缓考生只能在随后的补考考试中进行预约、考试。
5.每门课程有几次免费考试机会?
每门课程有两次免费考试的机会,两次考试均未通过者(含旷考)须重新缴纳学分费重新学习。
6.课程考试难度如何?
考试内容不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关于统考
1.什么是统考?
统考是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简称,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的规范管理,提高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确保网络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网络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的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2.哪些学生需要参加统考?
自2004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应参加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对高中起点专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的学生暂不进行统考。
3.统考可以替代入学考试吗?
统考是对在读的部分学生进行的考试,即是对经入学考试已录取的学生进行的基础课考试,所以统考不能替代入学考试,入学考试也不能替代统考。
4.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学生统考科目有哪些?
根据网考办[2006]3号文件,北语网院的统考科目如下:
专业类别 |
层次 |
统考科目 |
英语类 |
专升本 |
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
日语/韩语 |
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 |
其它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注:以上各专业对应的网考统考科目以网考办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5.统考免考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高[2004]5号)关于免考的规定,我院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相应科目的免考: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目前不能免考该课程;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考试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学生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6)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参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
公共外语为非英语以及专业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也可以通过取得国家承认的俄语、日语考试合格证书,免除相应的大学英语统考。
具体如下:
公共外语为非英语以及专业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a.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b.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c.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6.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统考免考条件是否有有效期规定?
目前暂无有效期限制,相关“免考证书”的时效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7.免考资格由谁审核?
免考资格由所属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负责审核。本校免考学生名单需公示并报“网考办”备案。
8.每年统考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统考时间从2009年开始,每年安排三次机考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9月和12月。统考试点初期以考试通知为准。每年度具体考试时间将在网上公布。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时间和科目。
9.考试不通过,下次还能考吗?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参加统考,每次参加考试的门次由学生自己选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将应考课程全部考试合格,毕业时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
10.统考考试成绩有何作用?
对2004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将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我院将学生参加的统考成绩来代替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大学英语和计算机文化基础”成绩,成绩默认为“70分”。
毕业及学位
1、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吗?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68所网院之一,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并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
2、毕业证书是什么样的?
由北京语言大学颁发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字样。
3、毕业条件?
1)已具有正式学籍;
2)在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学分数,同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数,成绩及格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毕业论文抽查答辩通过;
4)本科层次的学历生在学期期限内通过国家网考办要求的公共课全国统考,成绩合格(具有免考资格的人免考审核已通过);
5)按规定及时缴清学费;
6)学院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准予毕业
4、申请学位需要什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法纪,努力提高思想觉悟与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服务;
2)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学习,能够运用马列主义基本观点认识、分析问题;
3)符合本科层次学生的毕业条件;
4)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研究工作或专业工作的初步能力;
5)在修业年限内,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日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综合水平测试(或政策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考试);
6)毕业论文成绩在C+级(70分)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由北京语言大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相应的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
2)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3)考试中有作弊行为。
4)没有参加学士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者。
5)毕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或“作弊”。
6)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两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7)其他(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条件)。
对于已经颁发学位证书者后毕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或作弊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予以撤销。
5、学位证书是什么样的?
符合北京语言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规定者,由北京语言大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相应的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6、如果在外省取得学位证书或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是否可以不用再次参加本校的学位外语考试?
不可以的,因为根据北京市教委学位办的相关规定,报读北京市学校的学生必须要参加北京市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
7、若学习期限结束时,还没有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将颁发何种证书?
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其在有效学习期限内所修的课程和已取得的学分情况颁发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