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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财经大学2016年函授报名考试时间
发布时间:201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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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函授)招生简章
云南财经大学原云南财贸学院,始建于1951年,198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云南财贸学院并开始全日制本科教育,1995年被云南省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2007年学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09年被列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2月通过整体验收。学校历经60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等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形成了以本科培养为主,兼有研究生、留学生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云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始于1983年成立在教务处的干训科,1985年成立干训处,1988年成立成教处,1996年正式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7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设有函授、夜大和各类短期培训三种办学形式;办学层次以本、专科为主。开设的专业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学科,共22个本、专科专业,本科教育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函授是学校继续教育的主体形式,学校继续高等教育坚持“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服务边疆,稳步发展”的办学宗旨,依托学校在经济学、管理学方面的优势,已为云南省培养了三万余名各类管理干部和专门人才。
成人高考(函授)招生专业: |
学习形式 |
学历 |
学历 |
招生专业 |
函授 |
3年 |
专科 |
会计、金融保险、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经济管理、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 |
5年 |
本科 |
法学、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 |
3年 |
专升本 |
工商管理、会计学、保险、行政管理、金融学、法学; |
招生对象: 1.在职人员、从业人员、工作人员、社会青年及其他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应往届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专科、本科、研究生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3.有志于想提升学历、想就读大学专科、本科、专升本的各位人员。
报读条件: 1.专科报读条件:招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2.本科报读条件:招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3.专升本报读条件:招收专科(大专)、本科以及同等学历以上毕业生。
免试入学: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获得国务院命名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 劳动” 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考生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1) 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凭《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 (2)参加“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三支一扶” 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服务合格证书》;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4)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加分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 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主管部门出示证明材料); (9)年满25周岁(1989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6.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即须交验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照顾手续。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71-65348400 65358400 13308710873 联系人:张老师 周老师 李老师 报名咨询QQ1356334849 1336162268 报名咨询微信号:abcd1335499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121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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